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召集及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