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监高持有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