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确认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本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各关联人 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苏州兴业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