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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603915国茂股份(603915)2025-04-28 21:1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本人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 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