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人民币 64,425,287.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