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张璐、蒋弘、梁舒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璐、蒋弘、梁舒楠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