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601908)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5 - 2027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 - 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9] 利润分配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4] 分配流程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 规划生效与解释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 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