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设置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实行轮值制度,轮值人选为高级管理人员[2] 委员会权限 - 战略发展委员会可决定超2亿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非关联交易事项[7] - 战略发展委员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不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8] - 战略发展委员会可决定金额不超2亿的证券投资事项[8] - 经营与预算委员会决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算计划和年度资金预算[9] - 经营与预算委员会决定交易金额不超2亿的交易事项(特定委员会专项管理的除外)[9] - 经营与预算委员会决定签订、变更和终止超2亿但在5亿以下的商业合同[9] - 经营与预算委员会决定金额超2亿的投标活动[9] - 经营与预算委员会讨论金额超7亿的银行长短期贷款事项[9] - 经营与预算委员会讨论金额超7亿的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财务资助事项[9] - 业务创新与技术委员会可决定交易金额不超2亿的购买或出售技术及相关无形资产事项[11] - 业务创新与技术委员会可决定交易金额超2亿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技术许可使用等事项[11] - 业务创新与技术委员会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不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11] - 品牌管理委员会可决定签署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协议[12] - 品牌管理委员会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不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协议事项[12] CEO权限 - CEO可决定交易金额不超2亿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事项(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协议除外)[14] - CEO可决定金额不超200万的赠与资产[14] - CEO可决定金额不超7亿的银行长短期贷款、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事项[14] - CEO可决定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经营业务案件的起诉、应诉[14] 会议相关 - 各专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出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的2/3或2/3以上通过[19] - 各专业管理委员会会务部门每季度初报送委员会上季度会议情况及文件至董事会办公室[23] - 参加会议及知悉会议情况人员需严格执行保密纪律[23] 汇报相关 - CEO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汇报一次经营等情况[25] - CEO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汇报各管理委员会召开及决策情况[25] - 特殊情况CEO可委托他人代为汇报[25] - 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时,CEO应在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5] - 需汇报的内容包括经营情况、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等[28]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2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27]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东软集团(600718) - 东软集团首席执行官(CEO)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