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9]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候选人详细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7]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18]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委员会规定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薪酬等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6][27] 专门会议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1][32]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经全体参会独立董事投票过半数通过[32] - 会议记录和资料保存十年[34] 公司支持与责任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5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2]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2] 其他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除津贴外其他利益[4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4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相关制度[45]
宇信科技(3006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