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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002849威星智能(002849)2025-04-28 22: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 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三)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四)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本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五)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