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股份)的管理 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制度第二十六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聘 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公司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