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4月)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 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 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 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 行全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 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