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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模生物(68826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意见书
688265南模生物(688265)2025-04-28 23: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上海南方 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模生物")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及《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