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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00204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045国光电器(002045)2025-04-29 00:40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 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谭光荣先生、冀志斌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谭光荣先生、冀志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