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 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1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