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4月制定,待股东大会审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 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 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项,促进企业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 (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第四条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 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董监高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 的收入。 1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