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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30073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731科创新源(300731)2025-04-29 00:40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徐树田先生、常军锋先生、雷永鑫先生(任期始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及林映雪女士(已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届满离任)任职期间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树田先生、常军锋先生、雷永鑫先生及林映雪女士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