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并制定相关基础制度[4]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5]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审计监察部独立行使职权[8] - 公司制定《营销中心管理制度》等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大应收账款管理力度[17] - 公司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等规范采购与付款业务,重视供应商管理[19] 风险与控制 - 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10] - 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包括职责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11][12][13][14][15] 数据备份 - 公司信息系统关键业务服务器每4小时数据备份一次,其他业务服务器系统每天备份一次[34]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为错报<利润总额的3%,重要缺陷为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重大缺陷为错报≥利润总额的5%[3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资产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为错报<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重大缺陷为错报≥资产总额的3%[38] 内控有效性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漏洞[18] - 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内部控制有效并得到执行[20] - 公司生产和质量管理内部控制有效并得到执行[22] -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效并得到执行[24]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无违规使用和存储管理情况[25]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良好,关联交易执行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6] - 公司资产管理控制良好,不存在影响资产安全的情形[29] -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履行审批程序,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等情况[30] 内控缺陷情况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未被识别的当期重大错报等[4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未依准则选应用会计政策等[4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超资产总额1%[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超资产总额0.5%但不超1%[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资产总额0.5%[4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4]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5] 外部评价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7] - 2024年度保荐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核查内部控制[48] - 保荐人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自评报告基本反映情况[49]
德方纳米(30076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