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00242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坚、杨明、晏国菀、 张洪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坚、杨明、晏国菀、张洪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