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是指所提供的年报信息因不真实、不准确、不 完整或不及时,导致公司年报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出现重大遗漏并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因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年报 信息存在重大差异以及年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披露等情形,且给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二章 年报信息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 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标准为: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职业操守,加大对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