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 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步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