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 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 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 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 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