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 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豆神教育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重先生、 仇国勋先生、杨博乐先生及已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孙光辉先生、金向东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重先生、仇国勋先生、杨博乐先生、孙光辉先生、金向东 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