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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716泉为科技(300716)2025-04-29 03:15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 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 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邹育飞先生、卞水明 先生、王秀峰先生、文碧先生(已离任)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