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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603123翠微股份(603123)2025-04-29 18:5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 (2023)21 号),该规定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企业应 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 再调整。 2024年 12月 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 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