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申和投资有 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 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