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上市公司"、"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关联交易"或"本次交易")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富乐德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申和")等 59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乐华"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富乐华成为上市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 套资金。 交易双方以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