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4年11月)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 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