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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富乐德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301297富乐德(301297)2024-12-20 20:0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 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 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安徽富乐德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 2024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