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60080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燕萍)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作为山西杏花村汾酒 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 -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 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樊燕萍,女,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研究院学术院长;山西 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 学会资源与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太原市会计学会理事; 山西省风险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