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600552) -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 会议的议事效率,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