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605288) -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9]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10]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按授权制定政策、流程[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召开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全体委员同意豁免则不受限[16]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17]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8]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就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8]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议案须遵循相关规定[1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