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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001207) -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1207联科科技(001207)2025-04-29 22: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0] - 特定情形离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并保存10年[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会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7]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并考核提建议[2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