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603169) - 兰石重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4] - 委员人选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5] 委员增补与撤销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新委员[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决议规则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议案与决议送达 - 书面议案以电子邮件等送达委员,书面决议专人送达签署[20] 报告与披露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第2个工作日报董事会[20] - 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战略委员会工作内容[20] 会议记录 - 保存期为十年,应包含会议相关内容[22] 其他规则 - 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该委员应回避[23]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