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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83979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39792东和新材(839792)2025-04-29 23:22

RSM 容 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110Z0130 号 容诚会计师 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业 "社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110Z0130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和 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公司)2024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