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上市与股份发行 - 公司2007年11月5日注册登记,2008年2月获批发行24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4] - 2008年获批发行170,6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3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4] -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时划转17,060万股国有股给社保基金理事会,行使超额配售权额外发行18,154.15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划转1,815.45万股国有股给社保基金理事会[2]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八十亿股,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万股,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认购和持有[5] - 经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4,200万股[5] 公司资本与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7,954.15万元,总股本为1,357,954.15万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1,150,324.55万股,占84.71%;境外上市外资股207,629.60万股,占15.29%[5] 股东与股权相关规定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担责[8]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7][18] -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责[37] - 监事会职责未在文本中详细体现,但参与公司治理相关事务[26]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分红[194] -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195]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89]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报告等,聘期一年可续聘[7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等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76][77][7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