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报告(杨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杨 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规范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 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华,汉族,1973 年 6 月出生,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兴江实业总公司法务; 上海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单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永联律师事 务所独立合伙人律师。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也未从 公司及大股东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