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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6030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603007ST花王(603007)2025-04-30 00:3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