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8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929.1145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929.1145万股,均为普通股[16]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13] 股权结构 - 深圳市绎立激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9,762,679股,占比20.7956%[15] -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62,980,676股,占比16.4203%[15] - 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6 Limited持股41,774,562股,占比10.8914%[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8][39]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0][11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利润分配,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也可中期分配[12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0] - 章程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55]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5]
光峰科技(688007)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