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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600360) -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600360华微电子(600360)2025-04-30 01:01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 1 项 目 起始页码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11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1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2024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 编号:国府审字(2025)第 0101012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6)、附注十二、4、(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