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7.33%[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97.69%[5] 发展规划与策略 - 公司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立足三大主业[6] - 2024年公司贯彻“十四五”规划,优化主营业务结构[7] - 公司按“精简后台,倾斜海外”要求配置人员[7] 制度建设 - 审计部形成由三类制度文档组成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8] - 公司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全流程制度体系和流程机制[9] - 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建立完善资金管理体系,涵盖多项制度[10] - 公司规范完善融资管理,集中统一管理融资业务,降低财务费用[11] - 公司严格按集团制度执行招标采购,完善供应商管理规定,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库[11][12] - 公司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12][13] - 公司按竣工资料编制办法整理移交文件,对合作方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和结算审核[13]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合规,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4] - 公司优化投资管理,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提升投资决策流程透明度和效率[14][15] - 公司完善参控股公司管理体系,清理7户低效无效股权,优化资产结构[16] - 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信息,制定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提高披露质量[16]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错报≤2%为一般缺陷,2%<错报≤5%为重要缺陷,错报>5%为重大缺陷;主营业务收入错报≤0.5%为一般缺陷,0.5%<错报≤1%为重要缺陷,错报>1%为重大缺陷;资产总额错报≤1%为一般缺陷,1%<错报≤2%为重要缺陷,错报>2%为重大缺陷[1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上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2%为一般缺陷,上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2%<损失≤5%为重要缺陷,损失>上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为重大缺陷[20] 内控结果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23]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23] 子公司相关 - 2024年5月8日公司印尼子公司BMU股东大会,ATKP未按约定与公司保持一致投票意见,公司失去对BMU控制[24] - 2025年2月6日ATKP来函表示将在下一次选举BMU董事的股东大会上同意公司提出的董事人选[25] - 2025年4月9日BMU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汇报2024年度经营情况等[25] - 2025年4月16日ATKP再次来函确认公司新加坡子公司与其之间签订的《投资协议》[25] 会议审议 -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ST中程(30020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