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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301063海锅股份(301063)2025-05-07 16:4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采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