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600595) -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巩义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核 查和验证,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