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5月15日14点召开,互联网投票9:15 - 15:00,交易系统投票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会议室[5] - 会议有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项议案[4] 公司章程修订 - 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9] - 《公司章程》修订后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0] - 《公司章程》修订后第八条法定代表人可为董事长或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章程》新增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后果由公司承受,执行职务致损公司担责后可追偿[10] - 《公司章程》修订后第九条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42.057万股,每股面值为10元,发起人东营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1993年4月认购150.8万股,出资方式为经营性净资产[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高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书面请求董事会诉讼[22] 会议召集与提案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选举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达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2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2] - 年均可分配利润计算公式为a=[(N1 - b1)+(N2 - b2)+(N3 - b3)]/3,N代表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b代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之和[4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7][4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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