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议事项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的关联交易[8]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30%的事项[8] - 审议单笔或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50%的贷款[8] - 审议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 -50%的重大合同订立事项(除出售、购买重大资产和担保外)[8] - 审议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50%的对外投资[8] - 审议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50%的委托理财和资产租赁事项[8] - 批准单笔或年度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的对外捐赠事项[8] 担保规定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9]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召开前10日送达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按需而定,召开前2日送达书面通知[16] - 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9] 会议要求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履职监督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审计委员会审议其履职情况[30]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0] 文件保管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董事会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43] 其他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7] -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日,董事长等有权提临时提案[23] - 董事会讨论重大缓议案,与会三分之一董事提请可再议;已表决议案,董事长等提请可复议,不超两次[28]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