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5年1月21日注册成立,名称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1][11] - 组织章程细则于2014年9月20日采纳,2022年6月27日及2025年5月8日修订[2][5] - 股东责任为有限责任,以所持股份未缴金额为限[12][13] 股份相关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决定发行股份,经特别决议案批准后可赎回,股份由董事处置[16] - 经股东授权或批准,董事可发行认股权证或授予购股权[16] - 类别股份所附权利修订需特定持有人同意或大会特别决议批准[20] - 公司不得登记多于四名人士为任何股份的持有人,身故股东之合法遗产代理人除外[24] - 公司对未缴足股款的股份拥有首要留置权,出售有留置权股份有相关程序[26] - 催缴股款未支付需缴纳不超过10%的利息,股东垫付未缴款项利息不超过年息8%[27][31] - 董事会拒绝登记股份转让有通知和声明要求[39] - 公司可暂停办理股份或任何类别股份的过户登记[40]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股本,可购买自身股份[38][39][40]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可审议多项职权,可授权董事会行使职权,审议事项以普通或特别决议通过[41][42] - 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2] - 特定股东可提出提案、请求召开股东大会及加入议案[43] - 股东周年大会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有通告时间要求[43][47]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及延期等有相关规定[49] - 成员使用指定虚拟会议技术出席大会视为有效[53] - 特定股东可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投票表决要求可撤回[59][60] - 举手和投票表决方式下股东投票规则不同[63]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无上限但不少于两名,有权收取酬金、报销费用,可获特别酬金[73] - 董事可委任替任董事,替任董事有相关权利和限制[75]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部分董事轮值退任,有再当选资格[80] - 董事会可转授权力、委任董事,董事任职有期限规定[81][82] - 公司事务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可行使多项权利,可授权管理层[77][78] - 董事会筹集或借贷款项、发行证券等有相关规定[79] - 罢免董事有通告要求,董事连续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85][86] - 董事会担保、审议股份回购等事项有表决要求[92] - 关联董事投票有限制,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93] - 董事会会议问题以多数投票决定,法定人数一般为两人[97][98] 股息相关 - 股息根据股份缴足金额宣派及支付,公司可宣派、派付股息,从特定资金中支付[105][106] - 董事会可派付中期股息、划拨储备、处理股息支付困难等[106][108] - 股息支付方式多样,未认领股息有处理规定[109][112] - 董事会可议决股息以配发股份方式派付,股东有现金选择权[113] 其他 - 董事会应保管公司账目,股东查阅会计记录需获授权[127][130] - 公司通讯送达方式有多种规定[135][136] - 公司可销毁特定日期后的多种文件[138][140] - 公司清盘时非香港境内股东需委任接收文件人士[186] -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发行等受法规规管,相关纠纷适用中国境内法律[153][154] - 特定股东可针对公司特定情况提起派生诉讼和民事赔偿诉讼[154]
华虹公司(688347)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