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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68862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688627精智达(688627)2025-05-09 20:46

公司治理结构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40]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9401.1754万股,均为普通股[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名义直接诉讼[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1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2][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36]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从就任之日起算[2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9] - 非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1]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多项制度,部分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3]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