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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300235方直科技(300235)2025-05-12 18:46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4] - 证券事务代表需具备任职资格并培训考核合格[9] 职责与工作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2]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离任与代行 -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13]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