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002535) -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监事会全面了解和审 核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资料,经认真讨论研究,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根据《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发行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