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000050) - 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曾铁山律师、刘晓旭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 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事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 表决结果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 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法律意见书 知》(公告编号:2025-031)(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等事宜予以公 ...